不虛假的愛
信息經文:羅馬書 12 : 9-21 ,「愛人不可虛假;惡要厭惡,善要親近。愛弟兄,要彼此親熱;恭敬人,要彼此推讓。殷勤不可懶惰。要心裡火熱,常常服事主。在指望中要喜樂,在患難中要忍 耐,禱告要恆切。聖徒缺乏要幫補;客要一味的款待。逼迫你們的,要給他們祝福;只要祝福,不可咒詛。與喜樂的人要同樂;與哀哭的人要同哭。要 彼此同心;不要志氣高大,倒要俯就卑微的人(人:或作事);不要自以為聰明。不要以惡報惡;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。若是能行,總要盡力與 眾人和睦。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(或作:讓人發怒);因為經上記著:主說:伸冤在我;我必報應。所以,你的仇敵若餓 了,就給他吃,若渴了,就給他喝;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。你不可為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。」
在順服上帝裡面,我們要有不虛假的愛。經文說: 「愛人不可虛假」 ,那就表示有「虛假的愛」。
什麼是虛假的愛?一般我們瞭解的是:口蜜腹劍、心口不一:口裡講得好聽,愛啊愛的,但心裡不是那回事。愛的不真實之處,就是只說而不去行。
在以西結書看到神對以色列人有這樣的責備。神說: 「他們來到?這裡如同民來聚會,坐在?面前彷彿是我的民。他們聽?的話卻不去行;因為他們的 口多顯愛情,心卻追隨財利 。他們看?如善於奏樂、聲音幽雅之人所唱的雅歌,他們聽?的話卻不去行。」(結 33:31-32 ) 這不是真愛,只聽,只口裡說說,但不去行。
常常在教會裡碰到的問題就是這樣,我們會說一些話,但說的跟心裡想的不一樣。很多時候我們覺得政客和這世界上的人是這樣,其實我們在教會裡 也常常是這個樣子。我們會 說: 「愛弟兄,要彼此親熱;恭敬人,要彼此推讓。殷勤不可懶惰。要心裡火熱,常常服事主。」(羅 12:10-11 ) 但我們做不到。
虛假的愛,除了「心口不一」,還有一個,可以說是「表裡不一」。就是你雖然在做,但心裡的想法跟你的動作不一樣。好比你是服務業,在餐館、 旅館、銀行等等地方的工作就是服務客人,但在做的時候(也許是幫他換床單、清潔,作很卑賤、愛人的工作),我們心中對所服事的人是非常的厭 惡;有做,但心裡沒有那種感動。
這兩個(口和心不一,以及心和行動不一),大概都是一致、大同小異。很多人就覺得教會裡這情形最多,我們說的、講的很多,但作不到;又當我 們做的時候,心裡也一直在那裡嘀咕。
羅馬書 12:12 說: 「在指望中要喜樂,在患難中要忍耐,禱告要恆切。」 這我們都會說,甚至會做。 「禱告要恆切」 ,我們能恆切的禱告,尤其是傳道人,每天都禱告,但沒有那顆心。 「在患難中要忍耐」 ,在患難中我們也會忍耐,但表面上忍耐,心中非常火大。 「在指望中要喜樂」 ,我們對教會、國家、社會、很多東西,口裡說充滿了盼望,心裡一點盼望都沒有;或者,說有盼望,但又毫無喜樂。
經文接下來說的,也是在教會中常有的情形, 12:13 , 「聖徒缺乏要幫補;客要一味的款待。」 有人有缺乏,我們去幫助(甚至我們請人吃飯),這都辦得到,但我們心裡在愛他嗎?心裡可能很討厭、厭煩。有行動,有言語,但心不是這樣。
14 節, 「逼迫你們的,要給他們祝福;只要祝福,不可咒詛。」 ,這也是能夠說,嘴裡說:「我祝福總統、為他禱告」,但心裡實在覺得沒有辦法。
15-16 節, 「與喜樂的人要同樂;與哀哭的人要同哭。要彼此同心;不要志氣高大,倒要俯就卑微的人(人:或做事);不要自以為聰明。」。「謙卑」雖然跟今天要講的愛不 是完全 一致,但也有關係。「謙卑」同樣是我們可以口頭上作得到的:「我實在不行;小弟、犬子如何、如何;我這不行、那不行」,口裡是這樣說,心裡可不這麼覺得。 就像法利賽人一樣,對耶穌表面上恭敬:「夫子,請說」,心裡卻在論斷祂。
這「虛假的愛」好像是教會裡面很普遍的現象。但有些人會說:「我是真以色列人,我不虛假,看到討厭的人,我很誠實,就不會問他的安,就不理 他。」或者說:「我是真以色列人,我不是從心裡想要服事、排椅子、探訪你,我就不會去排椅子、探訪你。起碼我很誠實,讓你知道我很討厭你。」 各位,我想,這不是真以色列人,倒是真法利賽人了。
在這裡我要提出一個觀點:我認為在信徒生活成長時,如果我們「心口不一、表裡不一」,在某些情形下,不一定是十惡不赦,可能還有可取之處。 怎麼講?
如果我們的心真的是被神的愛、聖靈、神的話感動,即使很小,只有芥菜種那麼一點點大,但有這樣的心想要過聖潔、善良、謙卑、愛的生活,想要 有不虛假的愛來愛人,對教會裡的人、公司同事、家人、鄰居,我希望都能愛他們。雖然一碰到那討厭的同事、家人、鄰居,真是很不喜歡,甚至是勉 強好不容易擠出笑臉,我們心裡有那一絲絲、芥菜種一般大的「希望我能愛你」的心;或者百分之九十九是不愛,只有百分之一「希望能愛」的心;又 或是像年輕人幫媽媽洗碗的時候,也是在作,但一肚子心不甘情不願,非常的不喜歡等等。我認為在這情形下,我們的心並不是純粹喜歡、愛對方(似 乎是「表裡不一」),但為了上帝的愛,就學習著勉強跟人打招呼;我們肉身身體真是不想去做這個掃廁所、幫人服務的工作,但我裡面那一點點主的 愛、聖靈的感動,想要這樣學習,我認為這不但不是壞事,這是很好的,我們開始學習操練背十字架、對付自己。
因此,如果「心口不一、表裡不一」,不一定這就是虛假的愛;可能有虛假的成分,但是是越來越真實了。
再者,如果說你的心口完全一致,甚至你完全真心的愛對方,甚至像哥林多前書講的: 「愛,不求自己的益處 」,你也不求自己的益處,也跟人家同心,但,這可能仍然不是真實的愛。
你說:「有這種事?」,我趕快先把答案講出來:我們相信一切的美善,包括真的智慧、真的善良、真的愛、真的自由、真的生命等等一切真實、美 好的東西都是從神來的,神也不斷的把這些真實、美好的東西給人,但人如果始終不肯信靠祂的話,就跟這真實的良善、智慧、生命、愛(就是神)是 隔絕的,也遲早就會沒有真實的愛、智慧等等活出來。
也就是說, 真實的愛(這裡只提愛,其他的原則都是一樣)必須是完全來自神,也必須是歸向神;不是來自神,而是出自我們 自己本心的,就算是親情、愛國、愛家、愛人、愛子女、愛父母、愛配偶,如果沒有聖靈重生、聖靈在我們裡面工作,仍然不是真實的愛。
你又說:「牧師,你這樣講是不是太過分?」沒有太過分,在聖經裡就看到,以父母愛兒女來說,利百加是非常愛雅各,也是愛到可以捨己的。她對 雅各說:「咒詛都歸到我身上,祝福都給你。」但她對雅各的愛,不是從上帝來的愛,而是一種母親自私的溺愛,所以她叫雅各去騙他爸爸好得到祝 福。但君子愛人以德,小人愛人以姑息,這個愛造成他們家多大的悲劇?
以撒也是一樣。他也不是壞人,但他也是用他自己偏私的愛去愛以掃,他喜歡這大兒子,要以掃得到祝福。這都不是從上帝來的愛,有自私的成分, 也有偏心、不合真理的成分,因此到後來整個只有四個人的家,鬧得雞犬不寧。
因此我們就看到:你真的為人好,要合真理,真理只有從上帝來。
當彼得為耶穌好的時候,聽到耶穌要死在十字架上、要受羞辱、要去耶路撒冷被傷害,他的反應是什麼 ? 今天如果我跟你講我要去被打、被罵一頓,要去受羞辱,而且真的是我沒有作錯而要受這些羞辱,你一定要我不要去。彼得說:夫子,不可以,這事不要臨到你的身 上。他是愛耶穌,不希望耶穌死、不希望耶穌受羞辱、受傷害,但耶穌說: 「撒旦,退我後邊去吧!因為你不體貼神的意思,只體貼人的意思。 」他愛不愛老師?愛,希不希望祂好、祂活、祂有好名聲?希望,但不在神的旨意當中,就不但不是愛耶穌,是害耶穌。你說我有很強烈的感情,像暗嫩愛他同父異 母的妹妹他瑪,也一樣出了很多問題。
哥林多前書 13 章講的真是叫我們觸目心驚,他說:你將所有的賙濟窮人,都不一定有愛; 「又捨己身叫人焚燒」 ,(這句話不太懂,「捨己身」應該是叫自己焚燒,怎麼是「叫別人焚燒」?不過最少有一個意思就是捨己),你就是捨己、不求自己的益處,如果不是讓對方得到 真正的好處,得到上帝、真理,一樣是害己。
前面已經講了聖經的例子,只是常常一講例子大家懂,一提這經文時會覺得莫名其妙,哪有這種事?各位,「捨己、愛人、我希望別人快樂、我希望 別人很舒服」,這都不一定對;也就是說「他對我很好、他聽我的話、他使我很快樂」,也不表示他真的愛你。
你說:「康牧師,你在破壞感情?我就是這樣嫁給我老公的,他對我很好、他聽我的話、他使我很快樂。」人間有這些東西,不一定是壞的。事實 上,我覺得以人的罪惡來講,我們人能夠盡量有共同的利益、好處,不管在商業、政治各方面上,所謂雙贏、三贏,恐怕也是人間能想到最好的狀況。 在後面保羅也有講: 「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,若是能行,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。 」雖然,前面才說 「不要效法這個世界」(羅 12:2 ), 約翰福音也講到眾人在這世界裡是與神敵對的, 「世人若恨你們,你們知道(或譯:該知道),恨你們以先已經恨我了,你們若屬世界,世界必愛屬自己的;只因你們不屬世界,乃是我從世界中揀選了你們,所以 世界就恨你們。」(約 15:18-19 ) 但如果可能,表面的和睦、善良、物質上的改善,我們還是希望盡量的跟人一起做。譬如說台北市的空氣、水質要改善,不管是誰來做,我們應該都樂觀其成;世界 的污染要減少,需要各國合作,我們也希望是這樣。但我們會說,一個永恆、長久的和平也好,愛也好,要給人、要得到,只有從上帝那裡來,否則, 父母對子女的愛、子女對父母的愛、愛國、愛民,一切如果沒有上帝作主導,都會出問題。
我深深相信在二次大戰時有許多(可能百分之 99 的)日本軍人,他們絕對不自私的願意為國、為天皇捐軀、捨己,那些開自殺機的日本軍人沒有為自己謀福利,但他們的愛造成多大的傷害?因為不在真理裡面,不 在上帝裡面。也有多少德國的青年是毫無保留,多麼令人感動的把自己的生命獻給希特勒;文革時,有多少紅衛兵也是,毛主席要他作什麼,他就作什 麼;毛主席要他們打、砸、搶、破壞一切的制度,他們就照作,但他們的無私,卻是作出最大的罪惡來。
求神幫助我們一定要有這樣的認識,讓我們認識神,讓我們真的只有在神的真理、恩典、光照之中,不斷的越來越有真實、正確的愛。
你說:「康牧師,你這麼一講,似乎都沒有真實、正確的愛了?」我說了,在人間有相對的愛,父母愛兒女、兒女孝順父母,這些都是應當的,只是 我們需要神的愛,讓我們不至於把這愛變成一種偏私,甚至是只愛自己血親越近的、給我們自己好處的人,對別人就有很多的仇恨。
這真的只有聖靈來幫助我們,否則基督教就真是有表面的說,但我們作不到;就是作了,心和實際也不一致;就算一致了,也還可能不是真愛。「 聖徒缺乏要幫補;客要一味的款待 」,這都是我們做得到的,但我們心裡不一定有那樣的愛。「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;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」,這我們也作得到,但心裡不一定作得到。你兒子考上最好的學校,你自己非常喜樂,但你的鄰居落榜了,你怎麼在他面前哀哭?你明明心裡好高興。相反的也是 一樣,你剛剛檢查發現癌症,你的鄰居跟你一起去檢查,他以前有個腫瘤,結果化驗出來是良性的,他高興得不得了,你難過得不得了,那麼,你還能 跟他一起高興?也不是很容易的事情。不過,感謝主,我們靠著上帝。
我再說,這些跟人和睦、幫助人、愛人、捨己,都是很好的,但一定要記得前面舉的幾個例子。如果不是從神來的,如果不是歸向神,不是被神的 靈、神的話語來掌管,人真的是沒有良善。羅馬書 3:4 就講: 「神是真實的,人都是虛謊的。 」人的一切美善、美德都像草上的花,經不起太久的考驗,連那短暫的,也是神給我們的憐憫,我們才能作得到。求主讓我們有更多真實、從神來的愛。
再提一個例子,真的好像是非常的捨己,也真是非常有強烈、濃厚的對別人的好。我聽過有些作丈夫的會說:我討厭那些虛情假意,就不太會說那些 甜言蜜語。的確,光有甜言蜜語而沒有心,是不好,但你練習著去對你愛的人說,雖然心裡還不大甜,但你願意去說,也是很好的。有時老夫老妻都沒 有很濃厚的愛了,這裡講 「愛弟兄要彼此親熱」 ,就是有真正聖潔的熱忱,這些有時我們可以做作,有人真的有時候會這樣做,但如果不是出自神,還是不好。我要舉的例子是參孫。
在士師記 14 、 16 章,講到參孫的兩次戀愛。參孫這個人非常熱情,但可惜又是錯誤的出發點、錯誤的終結;起點和終結都錯了。一開始錯了,不管裡面有多少好的,都不好。
這一點也是我們基督教常常惹人討厭的地方,我們說「人有罪、不信耶穌要下地獄」,不是我們故意觸人楣頭或挫人士氣,實在是人生在罪中,活在 罪中,如果不重生,不能見神的國。這第一步一定要對,若其他的都對了,政治、經濟、學問、知識都對了,那是神的恩典,而你在這恩典裡沒有去歸 向上帝,是不同的方式下地獄而已,還是痛苦的。
參孫很熱情,他很愛他太太,但他愛錯了,愛了非利士人;這一開始就不對。神一開始就叫他(以色列人)不能夠愛這專門殘殺你國家民族的非利士 人,不能娶這樣的女人。
或許這裡你要問:「神是不是討厭非利士人?」其實也不是。神都愛,只是在救恩的歷史上,當這些人一直都沒有悔改時,神是有比較嚴厲的方式來 處置他們;任何人願意悔改時(包括在舊約,像摩押人、路得、亞述、尼尼微城的人)都可以得救,只是新約比較更清楚一點。參孫一開始就錯了,他 不應該愛上一個非利士女子。
好比你現在要開一個賭場,可以賺很多錢,但你說:「我不貪婪,開這賭場就是要奉獻金錢給教會,教會有宣教、建堂等等需要」。就算你真的是這 樣,還是不應該,因為你一開始就錯了。很多時候在教會、人際關係裡,我們有這種危險。兩個人的同工,很多很美好的,但攙雜了一些不應該有的東 西,造成無限的禍患;一點麵酵,使全團都發起來。
其實我很同情參孫這個人,他很熱情,但可悲的就是愛了他不該愛的;虛假的愛。從自己、國家、民族、其他出來,而不是從上帝出來的,就會走向 虛假。愛的來源必須是上帝才不虛假,最後也要歸榮耀給神;不歸給上帝而歸給其他的,也會成為虛假。所以,讓我們夫妻、親子、人和人之間、鄰舍 更相愛,但都要記得那基礎和目標都是上帝,否則就有問題。
參孫很愛他的妻子,但你看,再愛、甚至再捨己,愛錯了,還是悲劇。我再說,有人愛日本天皇,有人很恭敬的崇拜這些假神,那情操不是不可貴, 但錯了;而且情操越可貴,越錯得厲害。參孫跟他的非利士妻子,還有非利士朋友,這都是他不應該交往的,但他要跟他們一起。結婚、請他們吃飯、 喝酒,然後就猜謎。參孫就說,我出一個謎題,如果猜出來,我送你們卅件衣服,猜不出來,你們給我卅件衣服。
從這件事上就可以顯出非利士人多麼惡劣,非利士人猜了三天,猜不出來,就去跟參 孫的 太太講,要她去騙她老公,把謎底套出來,要不然要用火把她全家燒掉。哪有這麼殘忍的?但最後真的就是這樣,參孫的姻親都被非利士人燒死了。非利士人很殘忍 的。而卅件衣服是大家吃飯時講好的,也沒有多少,你非利士人常常來欺負以色列人,現在倒說是你們要來奪我的一切東西;猜不出來謎語,就把自己 打扮成這麼一個可憐的受害人,說是你們要來奪我的一切東西;非利士人很壞。
不過,非利士人很壞,還比不上參 孫的 太太很笨。如果今天有個歹徒來說,把你丈夫的什麼密碼等跟我講,不然我要把你燒死,你會跟他講嗎?我想每個人都會跟老公講有個壞人如此這般,趕快找警察 吧。他老婆就真的去騙參孫了。
但非利士人的壞,他老婆的笨,又比不上參孫的愛。參孫就很愛她,剛開始沒有講出謎語。這一點我也希望各位不要誤會,夫妻、弟兄姊妹之間應該 坦承,不錯,但有些話,的確任何人都不要知道。譬如說丈夫有些公務,不應該跟妻子談的;妻子聽到的一些東家長、西家短,也不宜跟丈夫交通出 來,那會變成說閒話。有些話不造就人,就到此為止;有些話不適宜讓別人知道,就不要講。
參孫這件事不跟他太太講,我們也很難講是對是錯,但我要講的就是,你看參孫真的蠻愛他太太的,先不講,因為他覺得是猜謎,按規矩應該自己去 猜,我連我爸媽都沒有講。他太太就說了一句話,這話我們真是耳熟:「你恨我,你不愛我,你不告訴我」。
「他對我很好、他很聽我的話、他讓我很快樂,所以他愛我」,這聽起來好像理所當然,(在相對情形下也是對的),但不要忘記,他對我很好,如 果我很壞呢?那他就不是愛我;他很聽我的話,如果我的話不當聽呢?他聽我的話就是害我了;他讓我很快樂,如果我要求的快樂是吸毒?他讓我快樂 就不是愛我了。問題是我們每個人的這個「我、老我」都是罪人,所以不管是愛、善良、任何的事,一定要是來自神、倚靠神、歸向神的。這樣才有真 正不虛假的愛。
這件事後來是很不幸的結束。不幸裡面也有幸,包括神也藉著參孫擊殺了一些敵人。但也很不幸,就是參孫的妻子和她的家人都被非利士人燒死,而 參孫還沒有學會功課。人學不會功課就很麻煩,參孫後來又交了個女朋友,又是不該交的,就是大利拉。她是不是非利士人我們不曉得,聖經沒有講, 但參孫就是很愛人,他很愛以前那個老婆,這次又非常的愛大利拉。
日本人很愛天皇、德國人很愛希特勒,愛錯了對象;不僅如此,愛的力量、方向也錯了;對方錯了,你也錯了。他不應該你這樣愛的,你愛天皇的 話,就應該把天皇的制度廢掉,勸他成為一個平民;你愛希特勒的話,就應該勸他把那種白人至上的思想停止,不能勸,你就離開吧,你還聽他的?你 說:「我們不是天皇、希特勒」,但我們都是一個小小天皇、小小希特勒,雖然小很多倍,我們都要人家照我們的意思去做,我們都是罪人,都需要求 上帝來幫助我們。否則就算捨己身,也不對,因為你不應該這樣捨。
參孫愛上大利拉。大利拉,我看她是什麼人都不愛,也不愛非利士人,也不愛參孫,只愛錢。我們看聖經的人一看就看出來,但當局者迷,就常常看 不出來。非利士人就用錢來買了大利拉。大利拉比第一個老婆要厲害一點,第一個老婆是免費幫他們做事,大利拉是要錢。天下就有這麼死心塌地愛人 的參孫,愛是恆久忍耐,參孫是恆久被騙。大利拉問:「親愛的,你哪裡來這麼大力量?告訴我吧。」。參孫沒有透露他力氣的來源,甚至他說謊。說 謊是不應該,但他沒有透露是對還是錯?我說過,我們不是甚麼話都要講出來,不是甚麼話都要跟自己的配偶講,但參孫可以透露到什麼地步?我覺得 對大利拉而言,參孫一開始就不要交往才對。一開始交往一個不是好的女人,以後就很多麻煩。你說;「我是要跟她傳福音」,可能真的傳福音,但帶 來更多痛苦的事情;還是一點麵酵讓全團發起來。
參孫力量的來源其實不是頭髮。你以為是頭髮?不妨留留看,留再長也不會有力量,頭髮不能叫人有力量,頭髮是服權柄的記號(這是保羅講的), 有力量是他還聽神的話、還信靠神。當他把這秘密透露出來時,他對神的信靠、尊重和愛,就一點都沒有了。本來也很少了,但還有那麼一點點,最後 把這秘密講出來時,就什麼都沒有。所以聖經上講我們被定罪,實在是無可推諉,因為我們知道對錯。我想參孫知道不應該講,他應該知道大利拉不是 一個好東西(或起碼他知道不應該跟大利拉在一起),但他沒有辦法自拔。
所以,大利拉問他的時候,他就騙她。但他發現大利拉也在騙他,他說出「用什麼方法就可以讓我沒有力氣」後,立刻大利拉就用那方法來對付他。 今天如果我說我對牛尾過敏,喝牛尾湯會立刻致命而死,而發現晚餐馬上就有牛尾湯,你是不是罵你老婆?而其實你對牛尾過敏不是真的,喝了以後沒 有死,結果你老婆罵你說:「你騙我,你可惡極了」。應該誰罵誰?你想毒死我呢。當參孫騙大利拉之後,發脾氣的是大利拉,參孫可是恆久忍耐的。
後來參孫就又如法炮製,再騙她一次。三次,白癡也應該明白這參孫應該離開大利拉,結果又是大利拉發脾氣,每一次都是大利拉佔了便宜還賣乖。 她的話也很熟悉:「你既不與我同心,怎麼說你愛我呢?」。後來參孫就跟她同心,把事情跟她講,但講了,他就被出賣了。
我在說的是:你就算跟你所愛的人同心,也不一定對,你要同上帝的心,求主幫助我們有真實的愛。口蜜腹劍不一定不對,是學習成長的階段就很 好;而表裡的一致,不在上帝的真道、真理裡,反而是非常危險。
歷史上不也太多這樣的事?漢文帝時代有個最有錢的人叫鄧通,算命的說他會貧窮餓死(我們基督徒不相信算命),皇帝說:「能富通者在我也。何 謂貧乎?」我是皇帝,怎麼會叫他餓死?鄧通為什麼蒙漢文帝愛?因為漢文帝長了個毒瘡流膿,鄧通用他自己的嘴去吸那膿瘡(句踐不也作過這種 事?)漢文帝就很感動,說:「這世界誰最愛我?」(我看到這裡的時候就知道鄧通死定了,不知那些政治人物作何感想),鄧通就說:「當然是太 子」。於是就把太子找來,要他吸出膿瘡,醫生說這樣才能好。太子面有難色不肯作,漢文帝就對兒子說:「鄧通替我吸了膿瘡」。兒子就很慚愧,但 當然也就決定將來登基後要殺鄧通。鄧通替皇帝吸膿瘡,是不是愛他?我不曉得。上下交征利,不一定錯,但一定沒有真愛、也沒有真智慧、真生命。
還有我們知道的事情,齊桓公所以有大業就是因為管仲。管仲要死了,齊桓公就問:「你死了以後,誰來繼這宰相的位置?」管仲答不出來。後來蘇 洵寫文章罵了管仲,說他自己沒有把接班人先訓練好、把壞人先去掉;不過我想管仲也去不掉,這先不談。管仲就說:誰最好?您應該知道,您是君 王。結果齊桓公就說出三個人:易牙、開方、豎刁,這三個都是小人。我們不大知道這三個人,除了易牙,因為有個餐館叫「易牙居」。易牙是最會燒 菜的,有一次給齊桓公吃一碗肉,真是好吃,問是哪裡來的肉?易牙說:這是我的兒子。殺子獻王,各位,我若捨身叫人焚燒,卻沒有愛!
是的,你可以非常跟人同心、捨命、表裡一致,而很邪惡;真正的愛,只有從上帝那裡來。沒有信主的請原諒,所有的良善都要從神來;信主的也請 原諒,我不是要貶低人間的這些愛,而是說這些愛都是相對的,你一定要跟在上帝那邊,對兒女、父母、妻子、丈夫的愛才會真實,也才會真實的對每 個人及自己有幫助。
17-18 節, 「不要以惡報惡;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。若是能行,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。」 我說過,人間有限度的和平、有限度物質上的改善(包括環境等等),我們基督徒也樂意跟人家一起,但若沒有福音的話,這些都是有限度的。
19-21 節, 「親愛的弟兄,不要自己伸冤( 這話不是翻得很理想,可能翻「不可為自己報仇」比較好 ),寧可讓步,聽憑主怒(或作:讓人發怒);因為經上記著:主說:伸冤在我;我必報應。所以,你的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吃,若渴了,就給他喝;因為你這樣行 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。你不可為惡所勝,反要以善勝惡。」 。不虛假的愛講到這部分就更難講了。餓了給吃,渴了給喝,這不難懂,但把炭火堆在他頭上,解經家就有很多解釋。我比較接受的意思就是:他悔改;炭火堆在他 頭上可能是一種悔改的表示。
我先講「 不要以惡報惡 」,仇敵,要對他好。這當然也是馬太福音第 5 章耶穌講的: 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只是我告訴你們,不要與惡人作對。。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;有人想要告你,要拿你的裡衣,連外衣 也由他拿去;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,你就同他走二里;」 要愛你的仇敵。這我們常常覺得費解。第一,這好像不當行,因為似乎是姑息養奸;第二,這好像不能行,因為我們作不到。
我簡單的說一下,在聖經裡面,我相信新約、舊約每個字都是神所默示,都有權柄,不會衝突。 「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」 是聖經裡的話,出自出埃及記 21:24 ,也就是神的話。耶穌沒有廢掉神的話,神的話一點一畫不能廢掉,都要成全。那麼,耶穌怎麼成全?這是什麼意思?
「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」 ,第一個意思可以是公平的原則,也就是量刑要跟罪行相符;處罰他,要跟他犯的罪相符,牙還牙,眼還眼。所以,如果偷了一顆雞蛋,要砍頭,量刑過重;殺了 人,罰一顆雞蛋,量刑過輕。這是一個公平的原則,而耶穌完全替我們成全了。耶穌在十字架上、在最後審判中,我們今天還不能完全看到,但知道所 有神的兒女該受的處罰都受了,神沒有不公平,耶穌替我們承受了,在利未記、申命記都有講到。
「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」 ,另一個意思是功利的原則。這「功利」是好的意思,一般就是說要造成最大的好處。人看到一個公平的刑罰就不敢繼續去犯這個罪,社會上就比較安和樂利;當公 平審判時,會在社會上造成廣大功利的果效,就是比較安寧一點。這兩個,耶穌都沒有違反,都實踐了,包括祂在十字架上的死,也是讓我們不僅真是 得到赦免,也是在罪惡的權勢中被更新。不要以為上帝對我們的愛就是一種縱容,那是我們常會有的不當想法。
這裡講的 「不要以惡報惡」 ,就是說我們以牙還牙、以眼還眼,要公平,要讓社會治安很好。其實這不是什麼太稀奇的事情,但這種 「以牙還牙、以眼還眼」 ,不可以變成「以惡報惡」。怎麼樣來執行這種公平?大家也都知道就是公權力、政府來作這事。至於說政府如果不公平怎麼辦?我今天不去談,但總之,當事人不 可以報復的。所以不要為自己報復,這是真的。白冰冰不可以殺陳進興,這是在國家的手裡。 「不要以惡報惡」 就是你即使要公平的對待人家,也是要讓國家來作這事,你不可以自己去打他、殺他;你不可以因為人家的惡,你自己也變惡、變壞了。也就是說基督徒在對人家在 作惡的時候,我們並不是不處罰,並不是對付,並不是只是消極的包容,我們希望盡一切的辦法,包括把這權柄交在政府的手中作該有的處罰、處置, 目的不是自義,也不是要害或恨惡那些作惡的人,而是希望他們悔改,所以這還是愛,但我們真的需要有從上帝那裡來的愛,才能真的切實相愛。
這裡「 仇敵若餓了,就給他吃,若渴了,就給他喝 」,也並不是說我們一定照字面這樣,但總是我們對人是良善的,希望他能夠更好,能悔改、認識上帝,更活在真理裡面,繼續的也活出愛。這是上帝白白愛我們這 些罪人的一個結果。
我已經一直講,包括在舊約、新約、耶穌、保羅、摩西、上帝,都沒有說在這世界上人作錯的時候,我們可以不懲治、不管他。保羅也上訴過該撒; 耶穌也責備過法利賽人。我們要有懲治、要有管教,主所愛的,祂必管教,而且會嚴嚴的管教。
這話,「 不要自己伸冤,因為主說:伸冤在我;我必報應 」,是出自申命記 32 章,在那裡也講到說如果以色列人一直不悔改,神會興起殘忍的外邦人來管教以色列人。殘忍的外邦人如果也不悔改,他們也會被神來管教。就是上帝有權柄來管 教、來刑罰,而且最有智慧。所以申命記 32:43 在結束 「伸冤在我;我必報應」 的說法時,最後就說: 「祂要伸祂僕人流血的冤,報應祂的敵人,潔淨祂的地,救贖祂的百姓。」 神做的一切,包括安息日、包括所有的律法、包括懲罰,是希望人行在真理的愛中,而不是繼續的墮落、行不好的事。感謝主,神幫助我們。
這裡我們就要想到:神對我們的愛,到底是什麼樣的愛。我們當然知道, 「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,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」 。神把我們不配、不應當得到的永生和一切的好處白白給了我們,讓我們知道什麼是愛;我們也就樂意的把這一切的美好,白白的給別人,讓別人也能得到。是你白 白得到、有從神那裡得到的豐富,你才能給;否則你給的最多是參孫的、利百加的愛,都是很有私心,且造成很大禍患。
神給我們這白白的愛,也求主幫助我們千萬不要變成對我們的縱容:「耶穌是我們的一切,我們就繼續犯罪吧」。聖經上說,有人就把神的恩典當作 放縱情慾的機會(猶 1:4 );保羅也有講,神給我們的恩典寬容,不是叫我們繼續犯罪,是要我們聖潔、善良。有時我們會這樣想:「神替我們受苦、受難」。在中世紀就有這種非常不公平 的制度:「刑不上太子」(我們中國人講:刑不上大夫)。王子犯罪了怎麼辦?也要處罰,但太尊貴了,就處罰他旁邊的挨鞭童。在我們中國社會裡, 書僮、丫環,這些都要聰明絕頂,因為實在太苦了。太子不好好讀書、搗蛋,老師一說:「打」,挨鞭童就站上來挨打。所以這太子就越來越壞,反正 有人代受罰。
各位,耶穌就是我們的挨鞭童,祂為我們受挨打,使我們不必受苦、受死。但是,我們因此就可以繼續犯罪?保羅說: 「我們在恩典之下,不在律法之下,就可以犯罪嗎?斷乎不可!」(羅 6:15 ) 我們不因此就更多的犯罪。希望聖靈讓我們看到祂所做的義行是多大的愛,我們是多大的錯誤、該受多大的刑罰。
請記得:我們的主耶穌在十字架上顯出祂奇妙的愛,也顯出祂的公義, 「若不流血,罪就不得赦免」 。是,十字架的確是極大的愛,但不要忘記,羅馬書整個在講「神的義」在這福音上顯出來。神一定要處罰惡人的。耶穌的死顯出神的愛,也顯出神的義。
祂的死,在羅馬書第 5 章告訴我們,要在祂死的形狀上跟祂聯合,也要在祂復活的形狀上跟祂聯合,使我們在恩典中更聖潔、良善。怎麼講?
祂的死,一個有代替( substitute )的意思,如果祂受死,我們就不受死;祂受羞辱,我們就不受羞辱;所有我們該受的刑罰、咒詛,祂都替我們承受,我們都不要承受;祂是代替。
但「跟祂同死、同埋葬、同復活」,除了代替,還有一個意思,就是代表。在祂的死裡面,我們也有分。我們求聖靈讓這代替和代表在我們身上是真 實的,使我們體會到祂的愛、赦免,也體會到祂對罪惡的恨惡和刑罰,使我們不僅在愛、感恩中越來越成熟長大,也在愛中越來越公義、聖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