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好與合一

 

信息經文:「賜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。願我主耶穌基督的恩常和你們同在!」 ( 羅 16:20)

 

  羅馬書 16 章常被人忽略,因為大部分是一些問安的話,還有一些前面提過的警告和簡單的教義。從這問安的話來講「和好」與「合一」,好像很不合適,但卻又非常的合適。

 

神賜平安、安息、和平、和好給人

 

  第 20 節說, 「賜平安的神」。「平安」 這個字,在聖經裡有些地方翻成「安息」、「和平」、「和好」。這幾個字,在新約或舊約裡,都有些重疊的地方。

 

  「安啦!安啦!心不要亂、不要慌!不要緊張!不要擔心!」人都希望「平安」。有時沒有任何事發生、有時是在做事情的時候,我們的心會亂,會有恐懼、恐慌、擔憂、憂慮、擔心、焦慮;有時是跟人相處的時候,比方要見到什麼人(警察、老朋友、敵人,或討厭的人),我們心裡會不安。

 

  聖經裡講到,人被上帝所造,如果能信靠、順服上帝,跟我們的上帝有個美好的關係,認識祂,把祂當作我們的主、唯一的救主,那麼我們會有永恆的平安。也就是這平安(記得:「平安」、「安息」、「和平」、「和好」是有重疊的意思),一定是在跟上帝和好的裡面造成的。

 

  人如果沒有認識神,不知道上帝這麼愛、保護我們,願意作我們的朋友、拯救者、幫助者、扶持者、指點者,就沒有平安;人如果要自主,不把自己的主權完全交在神手裡的話,就沒有平安。這也正是每一個人(包括你、我)問題的來源。

 

人不要神,想要自主,也失去平安

 

  我們問題的來源,最基本的原因並不是吸毒、賭博、打架、脾氣暴躁、吃喝嫖賭 …… ;這些都不是問題的根基,是問題的現象。即使不吸毒、不嫖、不賭,一樣心中會有不安、恐懼。全世界每一個人,上至總統,下至販夫走卒,每一個亞當夏娃的後裔,甚至包括基督徒,我們的不安、緊張、害怕、擔心,不一定是你做了什麼壞事;有時可能你是董事長、總統候選人、為人父母,你會擔心公司前途、選票、小孩等等;有時你的擔心、緊張、害怕可能是莫名的。

 

  聖經裡講到只有神愛我們,只有神能保守我們在一切的事上平安,包括勝過死亡和世上種種的罪惡。我要一再強調這一點:我們只有完全信靠、接受祂的愛,才能有真正的平安。不是有足夠的錢、健康、財富、人脈,就有平安。平安是從神那裡來的。當人離開了神,要自己作主,要聽自己的話,不聽神的話,這就是亞當、夏娃的墮落:我自己要作自己的主。

 

  各位,即使重生得救的基督徒(甚至傳道人),仍然會有這問題。我們是順服神,還是順服人?體貼自己的肉體,還是體貼聖靈?這種交戰,我認為在基督徒生活中,始終會有。非基督徒也有。非基督徒沒有聖靈,沒有這種天人交戰,但他們也還有一點神對他們的這種啟示和感動,也希望在每件事上本著良心做,甚至他們可能比我們這些基督徒做得更好。但在「把榮耀歸給主、信靠主」的事上,他們完全的失敗。因為聖靈如果不光照,人不會看到:主是我們的主;我們在凡事上要順服、信靠這位上帝。

 

  這種爭戰、交戰,並不是像「我現在要吸毒,還是要讀聖經?」或者「我現在應該要對我太太好一點,還是要打她?」這種好壞很明顯對比的爭戰。(當然應該讀聖經,不應該吸毒; 應該對 太太好,不 應該打 太太。)這樣的爭戰會有,但不只是這樣,也不只是像「今天我對苗栗比較熟悉,我希望到苗栗服事,但神藉著教會或領導者給我的引導,是要到泰國去。」這種不同的帶領的爭戰:「我為什麼要聽你的?」

 

  不僅是有關聽從、順服的事,我們常常會抗拒;就是有關彼此之間的體恤的事,我們也會抗拒。比方我在教會裡常會看到這類的小事,領會者說:請各位往前面的位置坐,讓後來才來的人方便一點,但大家都不想動。聽說聚會所就非常順服,從這種小地方,就看到他們非常屬靈。有弟兄跟我說:在聚會所聚會時,十點鐘開始聚會,弟兄姊妹大概九點五十五分都到齊了,而且先到的,會想到後來之人的方便,他一定坐最前面,不需要有招待者請他坐到前面。各位,這就叫體貼、捨己、替別人想。

 

  在婚姻、工作、每件事上順服上帝,從上帝來的平安、拯救就表現在這些事上。這些只是在一些很小的事情上,你能不能為別人著想,還不用跟毒、賭這些很明顯的對比連在一起。而我們的自私、自利,就是只想到自己。不管你是只想到自己要得諾貝爾獎,或停車的方便、肉身的舒服,以至於你自私的搶車道、收音機開得很大聲、不想幫太太洗碗、想多玩一下,不管父母親的擔心 …… ;這些事都是人要自己作主、我是我自己的主人、我要怎麼樣就怎麼樣、要看什麼電視就看什麼電視、要幾點回家就幾點回家,剛開始還會說:「我沒有做錯事。」到後來就變成「就算是做錯事,也沒有關係;只要我喜歡的,就沒有什麼不可以。」

 

  我們求主幫助我們,就算在做對的事情時,也學習信靠、順服我們的上帝,和上帝所設立的掌權者。這很不容易,而根源的問題是:我們人想要自主、自己作自己的主人;不要上帝、平安的主作主人。因此,我們就恨惡、討厭、拒絕任何一個干涉我們自主、自由的權柄。

 

  聖經上講: 「人從小時,心裡懷著惡念。」(創 8:21 ) 這惡念不一定一開始就想殺人放火,而是一開始就想自己作主,不要神。

 

  耶穌說: 「他們無故地恨我。」(約 15:25 ) 我們無緣無故的恨上帝。上帝是宇宙唯一有權柄的,我們應該完全要聽祂、順服祂;不是祂是 暴 君,而是祂是最有智慧,而且唯一有智慧;最有愛心,而且唯一有愛心,唯一對我們好、要我們好的。但我們的罪惡,讓我們恨惡祂、遠離祂、躲避祂,尋找和親近我們喜歡的東西;到最後就變成,所有的人事物,包括婚姻、男女、同事、吃、喝,任何東西叫我快樂、叫我滿足的,我才要;什麼時候,我不喜歡了,我就丟掉。所以有人養寵物,養一陣子,煩了就丟掉。喜歡時抱著,不喜歡時就丟掉,因為不想負責、不想管、不想清理牠的大小便。

 

  人只想照著自己喜歡的去做,這就是以弗所書 2 章講的: 「隨從今世的風俗,順服…邪靈。放縱肉體的私慾,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,本為可怒之子。」(弗 2:3 )「放縱肉體的私慾,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」 ,不是說我們每個人都在殺人、放火、打架;好的事情,也可以是 「放縱肉體的私慾,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」 。

 

18 世紀英國有位有名的編字典學者撒母耳.強生( Samuel Johnson ) , 學問非常大,也是很好的基督徒,但晚年時想到他年輕時肉體的放縱,就非常後悔。不是打架之類的壞事,就是想做什麼,就做什麼;他想做的,就是讀書。各位,天下還有比這,想讀書,更好的事嗎?他記得他的媽媽常叫他幫忙做點家事,他說:「我沒時間,我在讀書。」

 

  我自己也可以犯同樣的錯誤。我太太要我倒垃圾,我不想去倒,怎麼找理由?若是在看電視,就是不大好的理由;若是要預備明天的講道,那就很有理由了。事實上,我什麼時候都可以預備講道,但一定特別要在倒垃圾的時候,多多的預備講道?這都是隨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。不一定是那些殺人、放火的事,就是一個看起來很好的事:讀經、禱告、傳福音,如果是隨著肉體、自己的慾望,不是順服上帝、上帝所設立的領導者的話,那是不夠的。

 

  不過,就算是這樣的順服,也還不夠。我們彼此順服,是求主的愛在我們心裡;那順服不是勉強的。在軍隊裡,也是講求絕對的順服,否則小則關警閉,大則判軍法的。但那種順服裡毫無愛,不是因為信靠連長、排長、班長而順服,而是因為這是個規定,若不順服,就有苦頭吃。

 

  所有問題的來源,在於我們要自主,照著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。不管是大衛、摩西、猶大、任何一個人,罪惡的根本都在這裡:我要照我自己的意思去做。所以那能夠信靠、順服上帝的人,真是有福了。

 

  我們背棄上帝,自己要作自己的主人,以至於到最後成為萬物的奴隸。就像亞當夏娃,不聽上帝的話,要吃那果子。吃果子事小,不聽上帝的話事大。亞當、夏娃要自己作主,結果彼此開始為敵,到最後連萬物也都與他們為敵。記得他們被上帝審問時,亞當推給夏娃:「你給我的那女人,叫我吃的。」怪罪上帝,也怪罪夏娃。對夏娃沒有一點體貼、同情、維護。

 

  這不也是我們的現象?我們怪罪父母、社會、國家、其他人(當然他們可能都有錯),就是不怪罪自己。或者到最後,怪罪自己了,但就自甘墮落、自殺、殘害自己。

 

  人恨惡上帝,跟上帝不合,要照自己心中所喜好的去做,到最後:恨惡人,跟人不合;恨惡事物,跟事物也不合;恨惡自己,跟自己也不合;跟誰,都過不去;自殺,怕死;活下去,又覺得非常辛苦。

 

信靠耶穌,與神和好,才有真平安

 

  感謝主,羅馬書 5 章說: 「我們既因信稱義,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。我們又藉著祂,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,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。」(羅 5:1 ) 「因信稱義」就是我們信靠上帝,在上帝面前有一個「義」的地位,上帝不再算我們有罪,因為耶穌基督替我們死了。

 

  但我們不是在上帝面前有個「義」的地位而已。「義」的地位,就像法官宣判你無罪,但你跟法官之間並不是和好的,只是他照章行事而已。我們因信稱義的結果就跟上帝相和、和好了,我們中間再沒有仇恨,因為上帝不再計算我們任何的罪惡,所有的罪惡都被上帝兒子的寶血在十字架上塗抹了。神看到我們不再是看到一個得罪、悖逆祂的人,而是一個接受祂救恩、跟祂和好的人,就像浪子跟他的父親和好。

 

  之所以沒有「和平」、「和好」、「安息」、「平安」,是因為跟上帝不合。 「信子的人有永生;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(原文作不得見永生),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。」(約 3:36 ) 所有的問題、最大的問題,不在毒品、賭博、殺人放火、政治、教育,甚至不在魔鬼撒旦、地獄、死亡,也不在疾病(這些都是很嚴重的問題);解決之道,也不在發明一種什麼藥吃了,就不吸毒,或糖尿病、癌症就會好(這些科學都有可能發明)。

 

  人的問題,在於不跟上帝和好,要自己作主。所以,除非你因信稱義,跟神和好,神成為你的朋友、救主、主宰,在每件事上你知道祂多麼愛你,而你也因為這愛、聖靈的感動,使你愛祂、跟祂和好,否則你就沒有平安。因此,「和好」有時翻成「平安」。 「賜平安的神」 也就是「賜和好的神」。我們只有在上帝裡面才能有真正的平安、真正的和好。

 

人的真平安,撒但隨時想要奪去

 

  羅馬書 16:20 講到: 「賜平安的神快要將撒但踐踏在你們腳下。」 也表示我們雖然跟神和好了,但撒但還是天天在攪擾我們。

 

  你說,我以前吸毒、打架、混黑道等等,很不平安;現在,我來讀經、禱告、傳福音、教會事奉,是不是就應該有平安、大大得勝?應該是這樣,但這得勝是有過程的。你在教會裡所受到的委屈、悶氣,常常比以前還要多、更火大:「老子以前哪有現在這樣千分之一聽話。你竟敢這樣對我說話?我這態度你還不滿意?」即使在教會裡,我們的老我會再跑出來,而且其他人的老我也會跑出來。

 

  上帝賜平安,叫我們跟神和好,也要跟人和好,也要跟自己和好。以弗所書 2 章,寫得很清楚:我們原來是跟神為仇的。照自己的意思去做,就是跟神為仇,跟誰都過不去,然後人和人之間(猶太人跟外邦人之間)都不好。但耶穌基督為我們死, 「以自己的身體廢掉冤仇,就是那記在律法上的規條,為要將兩下藉著自己造成一個新人,如此便成就了和睦」(弗 2:15 ) 、和平、和好、平安、安息,使我們心裡有真正的舒暢,不害怕,有盼望,願意愛人、願意被主的愛來愛、願意受委屈。雖然有爭戰,但總的來說,是一種喜樂。

 

  這一種真平安,撒但隨時要來奪去。撒但可以給你的平安,是那種吸毒後飄飄欲仙的平安;非常短暫,卻禍患無窮。任何一種形式的罪,都可能帶來暫時的平安、愉快,也帶來無窮的悔恨和痛苦。但靠著主恩的同在,我們絕對能夠得勝。神會將撒但踐踏在我們的腳下。

 

真正的平安是世界的平安不能給的

 

  我特別用羅馬書 16 章來講神給我們的平安、和好,就是要跟各位分享:這個世界的罪惡,是一點解決的辦法都沒有;並不是說,這世界不在神的管理中;也不是說,這世界沒有上帝的恩典和慈愛。

 

  神賜陽光給好人,也給歹人;降雨給惡人,也給義人,這叫一般的恩典,甚至 「今世之子,在世事之上,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」(路 16:8 ) 。所以我們不否認神在這世界上掌權。有人有這錯誤的觀念,認為壞事不是在神的掌管之中。

 

  基督徒完全相信,只有信靠主、只有在主裡面,才有真平安、真智慧、真喜樂、真愛、真生命。一切美好的真理,都只有信了耶穌,在主裡面才有。但這並不表示主的慈愛、權柄不在這世界敵擋上帝的人中間。基督徒在其中,我們也使用,也享受這些。這平安跟羅馬那時候給的平安,有多麼的不一樣。

 

  很稀奇,從耶穌降生(主前 3 或 5 年),直到主後 90 幾年,新約聖經寫完的這段時間, 在 羅馬帝國的統治下, 有非常繁榮的文化和美好, 是 「羅馬的和平」( Pax Romana ) 時期。我們並不輕看這些,因為聖經也不輕看這些。

 

  不要說羅馬了;更早的時候,約瑟在埃及時,神使用埃及的法老拯救了以色列人。甚至即使約瑟被賣,他也跟他的兄弟說: 「差我到這裡來的,不是你們,乃是神。」(創 45:8 )

 

任何大大小小的事,邪惡或不順利的事情,都也在神的掌管中。我們不因為神的掌管而脫去自己的責任;也不因為自己盡責任就忘記神在掌管;更不因為這世界很多邪惡就以為上帝勝不過魔鬼;也不因為上帝在這些事上掌管,就以為神不夠美好。神絕對美好,絕對有能力,即使在埃及的時候,神也在掌管。約瑟時的埃及,神在掌管;摩西時的埃及,神也在掌管。

 

  今天的政府,不管是民進黨的、國民黨的、共產黨的、民主黨的、共和黨的、回教徒、無神論的,通通在神的掌管之下。整本聖經都有講,但以理書更是這樣講。神讓任何一個邦國興起,也讓任何一個邦國衰弱。但以理曾經對尼布甲尼撒王和伯沙撒王(這些都是不認識上帝的人)講過: 「至高者在人的國中掌權,要將國賜與誰就賜與誰,或立極卑微的人執掌國權。」(但 4:17 )「你又讚美那不能看、不能聽、無知、無識、金、銀、銅、鐵、木、石所造的神,卻沒有將榮耀歸與那手中有你氣息,管理你一切行動的神。」(但 5:23 ) 神在你的口中、心中。各樣的事上,祂都掌管。你的氣息,也在祂的手裡面。一個邦國的興衰、選舉的勝敗都在神手中,甚至一根頭髮掉在地上也在神的旨意裡。我們不因此失去對神的信靠,而是更積極的、盡上心力地做事,但我們知道神在掌管。

 

  不管是我們中國、印度、埃及、佛教、道教,這些敵擋上帝的異教文明,都在神的掌管之中,神對他們有一般恩典。就像我們發現慈濟或其他不信主的人做出一些好事時,我們不應該稀奇,這是神的一般恩典;而他們沒有把榮耀歸給神,罪就更大了。

 

  不講那麼多巴比倫、中國或印度;單單在耶穌時代的羅馬,就可以看到羅馬帶來的平安、和平,有它的價值。加拉太書說: 「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祂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。」(加 4:4 ) 那 「時候滿足」 ,就是神使羅馬成為一個外在相當大平安、和平的帝國:海上路上的盜賊肅清得差不多(雖然保羅還是碰到);條條道路通羅馬,這給傳福音的使者非常大的方便;而且語言統一,希臘文在羅馬世界裡通行無阻,比我們今天還方便。在羅馬命令下,大概一般人都會講希臘文和自己當地的土語。羅馬的法律造就了一個外在的和平、平安、公平;這外在的繁榮,對福音的傳揚、教會的建立,也有很大的幫助。

 

  就如同我們今天也希望台灣平安、和平,警察、政府公正。雖然我們知道這些通通不能引人到上帝那裡去,不能夠讓人在神面前稱義。連我們中國人也知道這話,「徒法不足以自行」。羅馬書裡特別講: 「律法不能叫人在神面前稱義」 ,因為律法只能約束人外在的行為,包括神的律法和人的律法。但這個約束,神也非常看重,所以我們要為執政、掌權者禱告。彼得也說: 「你們為主的緣故,要順服人的一切制度,或是在上的君王,或是君王所派罰惡賞善的臣宰,因為神的旨意原是要你們行善,可以堵住那糊塗無知人的口。」(彼前 2:13-15 ) 我們要順服執政掌權者。當然我們也說,當他們是違背真理、違背上帝的時候,我們不順服;但我們也不是用悖逆、革命的方式,而是願意為義受逼迫。

 

  叫我們基督徒應該非常謙卑的,就是看到羅馬人審判耶穌和保羅的時候,羅馬人的做法比猶太人還要更公平。四福音書裡都看到,審判時不循法、不守法、定意要殺掉耶穌的是猶太人,即使彼拉多一直想辦法要讓耶穌得到釋放,因為他知道耶穌沒有罪。

 

  在馬太福音裡,公會對耶穌的審判很不公平,彼拉多和他妻子都說:「這是個義人。」在馬可福音裡,彼拉多也是很清楚知道耶穌沒有做任何惡事,他曉得原來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。他問這些祭司長:「祂做了什麼惡事?」不要看這是小事情,這表示即使彼拉多不是好巡撫,神所設立的羅馬制度,還是不錯。路加福音和約翰福音都三次講到:「我查不出這人有罪。」

 

  在保羅被審判時,他到耶路撒冷引起很大的糾紛,我們同樣看到猶太人想要不合法的定他的罪,而羅馬那些外邦人的巡撫、千夫長都替他講話,或說都從證據來看他有沒有什麼錯。譬如使徒行傳 23 章,那千夫長寫信給巡撫腓力斯說:我 「查知他被告是因他們律法的辯論,並沒有什麼該死該綁的罪名。」 後來在使徒行傳 25:16 ,非斯都巡撫跟亞基帕王講: 「我在耶路撒冷的時候,祭司長和猶太的長老將他的事稟報了我,求我定他的罪。」

 

  這裡我要講到神在羅馬的法律裡帶來的平安的偉大了。中國文化很偉大,但在人權這一點上恐怕是不及羅馬。我們的律,不管是唐律、大清律,一直到中華民國法律,任何人一旦捉到官裡,就 先假定你有罪,你要想辦法證明你沒有罪( 用英文講: You are guilty until you prove you are innocent . )。 比方我說你偷了我的東西,不是我來證明你是小偷,而是你必須證明你不是小偷。

 

  中國的法律,舉證的責任,在被告,不在原告。被告要想辦法舉證讓自己開脫。這一點羅馬的法律人道得多,舉證責任,不在被告,在原告。原告要舉證你是不是犯罪,「先肯定你是無罪的,直到找出你有罪」(用英文講: You are innocent until he proves you are guilty. )。

 

  當然我們又說,「徒法不足以自行」,所有法律通通都有它的漏洞,因為人是罪人。以前中國這種法律讓被告的人權非常受到侮辱,甚至沒有保障。屈打成招這種冤獄非常多。現在我又覺得太多保護被告了,以至於常常檢察官很難下手。

 

  但你聽這巡撫講的話,他應該沒有任何驕傲的意思,但實在把羅馬法律的一個優點表達出來了。猶太人要定保羅死罪,就如同猶太人要定耶穌死罪,也如同彼拉多要救耶穌一樣。不是他愛耶穌,而是他就那公平的法律來講,沒有證據證明他有罪。非斯都巡撫對亞基帕王說: 「我對他們說,無論什麼人,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,未得機會分訴所告他的事,就先定他的罪,這不是羅馬人的條例。」(徒 25:16 ) 我們是要找出證據來的。後來在 27 節也講: 「據我看來,解送囚犯,不指明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。」

 

  我講這些羅馬法律的意思是,神在不信主的國家、民族、個人,這些要滅亡的、要下地獄的、抵擋上帝的個人和國家、民族都有祂的恩典。包括 在羅馬法律下帶來的和平、平安,維持了一千多年。保羅也因著這個曾經保護過他上告該撒,保護他不被猶太人逼迫。

 

  不過我也提醒一下,耶穌還是死在本丟彼拉多手下,保羅還是死在羅馬皇帝尼羅的手下。羅馬的法律,連世上的公平也不能保證,但有它今生的價值。它所帶來的和平、平安,使羅馬成為傳福音的一個很好管道。

 

  基督徒在享受羅馬的法律所帶來的和平、平安時,保羅說:「賜平安的神、賜和好的神!」這是我今天要講的主要的重點,神所賜的平安就是:我們跟神和好了以後,我們也跟人和好。這是個福音!

 

  保羅在羅馬書 16:25-26 講, 「惟有神能照我所傳的福音和所講的耶穌基督,並照永古隱藏不言的奧秘,堅固你們的心。這奧秘如今顯明出來,而且按著永生神的命,藉眾先知的書指示萬國的民,使他們信服真道。」 福音就是這奧秘,如今上帝用祂最大的智慧、愛、公義,將祂顯明出來,是 「眼睛未曾看見,耳朵未曾聽見,人心也未曾想到的」(林前 2:9 ) 。

  你們應該都聽過福音,也都經歷過聖靈的大能。我自己是牧師,但我真是求主讓我們更加認識福音、耶穌基督、聖靈所帶來的一切的恩惠和慈愛,好叫我們跟神之間有更多的和好、合一、平安,以及婚姻、家庭、親子、同工的關係,都因我們跟神的關係恢復,而變得更好。

  所有問題的產生,都在於我們跟神的關係的破裂和我們開始遠離神。 有一個傳教士說,他從小就在一個敬虔家庭長大。他爸媽送他聖經時說一句話:「好好的讀這聖經。 聖經或神會叫你遠離罪惡,罪惡會叫你遠離聖經或神。 ( This Book(God) will keep you away from sin, all sin will keep you away from Bible(God). )」想一想,若你生活中慢慢遠離神、不愛神、不愛讀經了,我敢保證,罪惡在你心中,一定慢慢多起來。

 

真正的平安是基督徒能給的

「時候滿足」 ,有法律,有比較好的軍隊,有和平、平安。但真正的平安是基督徒能給的,那是「和好」與「合一」:

 

一、彼此相愛

 

  在羅馬書 16 章裡,保羅這問安的話叫我們非常稀奇,從第 1 節到 16 節,他提了這麼多人問安。

 

  第 1 節講到他舉薦非比: 「他是堅革哩教會中的女執事,請你們為主接待她,合乎聖徒的體統。她在何事上要你們幫助,你們就幫助她,因她素來幫助許多人,也幫助了我。」 這「在主裡面的相愛」,就是「和好」與「合一」。

 

  這位堅革哩教會的女執事非比,把保羅的信從堅革哩帶到羅馬。一個女人到羅馬,她認不認識羅馬教會的人?羅馬教會有多少人,我們不知道;一般解經家說,估計不過幾百個基督徒。但當時羅馬城裡,可能有幾百萬的人。非比很可能不認識羅馬教會,也從沒到過羅馬。保羅說:「有任何事需要幫助,你們就幫助她。」這是主裡的「和好」與「合一」。保羅自己也不認識羅馬教會,但他放心把非比交給羅馬教會,因為他知道我們在主裡的人可以「和好」與「合一」;這是羅馬的「平安」、「和好」不能夠給的。

 

  假如今天要開一個新的宣教點,派你們到菲律賓某個離島服事。那裡都是回教徒,只有你們幾個基督徒。就如同非比到了羅馬,顯出她的身份有些不方便,甚至有生命的危險。你們到一個絕對陌生的地方,希望有吃、住的地方,需要有人接送、幫忙等等。當然這些事可能可以找到人做,只要荷包裡有錢就能走遍天下。但非比沒有錢。有錢能走遍天下跟律法走遍天下一樣,只是表面的。對這位不認識的人,保羅說:「你們幫助她。」或許也不必到菲律賓,今天就算到彰化、台北任何地方去,你希不希望有人告訴你怎麼走?甚至去門訓讀書,你希不希望有人能幫助你查希臘文?或剛加入教會,你不知道主席說的經文在哪裡,希不希望有人幫你翻聖經?這些小事,就叫做「合一」、「和好」。

 

  「非比」是一個異教徒的名字,意思是「發光的神」。很可能非比原來是一個奴隸,後來成為自由人,就取一個異教神的名字。信主後,她非常熱心的幫助人,在教會作女執事,保羅要別人也幫助她。我們在人間,黑道的兄弟彼此之間是相親相愛嗎?或許有,但翻臉也可以像翻書一樣。

 

  第 3 節保羅在這裡說: 「問百基拉和亞居拉安。他們在基督耶穌裡與我同工,也為我的命將自己的頸項置之度外。不但我感謝他們,就是外邦的眾教會也感謝他們。」 這「安」又可以想到是從神來的平安、和好、和平、安息。百基拉和亞居拉大概在主後 50 年時跟保羅認識的,到現在只有七年,卻有深厚的感情。

 

  各位,我們信靠耶穌有永恆的平安、有永生、成為上帝的兒女,這真是最好的、萬金不易的福氣。但不要忘記一件事:我們信靠了耶穌,跟神和好了;同時,我們跟教會的弟兄姊妹也是和好的。然後,希望我們跟家人、社會、鄰舍都是和好的。在他們沒有信主的時候,他們不可能認同我們的信仰,但我們對基督徒或非基督徒的那種善良、友善的態度要活出來。那是一個「和好」與「合一」的態度。

 

  百基拉、亞居拉原來住在羅馬;後來被趕出去,就到了哥林多,跟保羅一起織帳棚;後來又到了以弗所,現在回到羅馬。這對夫妻付出得非常多,大家都感謝他們。我真希望我的生命也是這樣。

 

  神讓祂的兒子死、流血、犧牲,把一切美好的給我們,為的是叫我們跟祂和好、認識並接受祂的慈愛。我們接受祂的慈愛的人,真是要求聖靈幫助,讓我們知道所蒙的恩是多麼豐富。今天叫你去愛人、忍受、順服,如果你不是被神的愛感動的話,那都很累;如果是被愛感動而做的話,那就真的是有力量。

 

  看保羅,他沒有來過羅馬。他過去傳福音的人,現在到了羅馬,他都記得他們的名字,問他們的安。有的不認識的,他也聽到他們的消息,就跟他們打招呼,像 13 節, 「又問在主蒙揀選的魯孚和他母親安;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。」

 

  我媽媽身體不大好,如果住在醫院,請看護,我能放心嗎?不能。會擔心看護照顧的好不好。如果沒有錢請看護,護士會照顧她嗎?也不太放心。他們在他們的職業道德和法律之下,有他們該做的事,但就算做到了,也是有限。但如果是一位主裡的弟兄姊妹(不管是同病房的或朋友)照顧她, 「他的母親就是我的母親」 ,那就非常放心。

 

  事實上,我們福音的廣傳,就在基督徒的相愛。耶穌說: 「你們彼此相愛,眾人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。」 能和好、合一、相愛,是因為主的愛先臨到我們。

 

  再一次說,我們的老我,自我中心、驕傲自大、要照自己的意思去做,到最後就是:跟每個人都不和,跟自己也不合。當上帝的愛在十字架上捨了自己的兒子,讓我們跟上帝和好以後,我們有的那個靈不再是無知、悖逆、受迷惑、服事各樣私慾和宴樂,常存惡毒、嫉妒、自我中心、自大的靈;我們有的是神柔和謙卑的靈, 「主的靈在我身上,因為祂用膏膏我,叫我傳福音給貧窮的人;差遣我報告:被擄的得釋放,瞎眼的得看見,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,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。」(路 4:18-19 )「『神說,在末後的日子,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。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,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,老年人要作異夢。』」(徒 2:17 )「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裡,你們就不屬肉體,乃屬聖靈了,」(羅 8:9 )「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,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?」(林前 3:16 )「我心裡柔和謙卑,你們當負我的軛,學我的樣式。」(太 11:29 )

 

  當我們領受了基督給的愛,重生得救以後,我們有上帝的聖靈在我們裡面,使我們能夠活出上帝的愛來對人。這不是說我們將來會變成一個多好的天使,或很好的牧師、同工,而是說在今天、現在,我們對人就可以友善、微笑、幫忙。任何時候,我們都可以彼此體恤,我們的順服、善良都可以增加。知道、領受了神對我們這樣不配的愛,我們心被恩感,也就彼此相愛。這叫做從神來的「和好」與「合一」,不再在神的震怒之下。

 

二、不憑著肉體認人

 

  哥林多後書 5:16-17 也講到「和好」: 「我們從今以後,不憑著外貌(原文是肉體;本節同)認人了;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,如今卻不再這樣認祂了。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」 我們為主而活,就是 「新造的人」, 不再憑著肉體認人。

 

  一切是出於神,祂藉著基督使我們與祂和好。和好,是跟神、跟人、跟萬物之間的平安、和平、安息。我們還是會吵架、不安、討厭某弟兄姐妹的某些個性,但一旦回到主裡,跟主和好,我們就看到,主給我們的恩典豐富和自己的不配。

 

  我們每天都重新跟主和好,每天都重新領受主給我們的平安。不配的恩典叫我們更感動、感恩,也讓我們就跟人、跟自己和好,不再恨惡、討厭人。對,我們的肉體還在,多少還是會有一些恨惡和討厭,但希望越來越多看到我們對肢體有不同的表現,是有恩慈、有憐憫,和饒恕的。別人可能錯,我也可能錯,但主絕對不會錯。主把我們放在一起,讓我們合而為一。

 

結語

 

  記得,和好的最基本是:主不將我們的過犯歸到我們的身上,而歸到基督的身上。

 

「神使那無罪(無罪:原文是不知罪)的,替我們成為罪,好叫我們在祂裡面成為神的義。」(林後 5 : 21 ) 這樣的愛,讓我們跟神和好、連接了;這樣的愛,也讓我們彼此之間相親、相配、相交、相通、相和、相干、相同。所以保羅在以弗所書講到: 「 你們行事不要再像外邦人, 存虛妄的心行事。他們心地昏昧,與神所賜的生命隔絕了,都因自己無知,心裡剛硬;良心既然喪盡,就放縱私慾,貪行種種的污穢。你們學了基督,卻不是這樣,如果你們聽過祂的道,領了祂的教,學了祂的真理,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,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;又 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,並且穿上新人 ,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象造的,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。所以,你們要 棄絕謊言,各人與鄰舍說實話,因為我們是互相為肢體。 生氣,卻不要犯罪;不可含怒到日落,也不可給魔鬼留地步。從前偷竊的,不要再偷;總要勞力,親手做正經事,就可有餘,分給那缺少的人。 污穢的言語一句不可出口, 只要隨事說造就人的好話,叫聽見的人得益處。不要叫神的聖靈擔憂,你們原是受了祂的印記,等候得贖的日子來到。一切苦毒、惱恨、憤怒、嚷鬧、毀謗,並一切的惡毒(或譯陰毒),都當從你們中間除掉;並 要以恩慈相待,存憐憫的心,彼此饒恕, 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你們一樣。所以,你們該 效法神,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;也要憑愛心行事,正如基督愛我們,為我們捨了自己,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,獻與神。 」(弗 4:17-5:2 )

 

  如果我們的彼此相愛,是建立在律法、規矩上,譬如「你每天不幫別人洗一個碗、洗一次腳的話要挨打、挨罰」,那就不是真正的「和好」與「合一」。我們需要律法來約束外在的行為,但我們心中(包括夫妻、同工之間)的順服、相愛,總是要回到神那裡才能有。因為沒有這些,我們愛不出來,也沒有耐性;不僅如此,勇敢、剛強等等我們都沒有。

 

  我們效法神的前題是:我們必須先領受神的恩典,就是蒙慈愛的兒女。讓我們天天非常乾渴的來到主面前說:「主,即使信主這麼久、聽了這麼多課、作了這麼久的同工,我要真心的去愛人、體恤、幫助人、剛強、勇敢,完全需要?給我恩典。因為我實在是沒有愛,我很自私自利,我很討厭那些人。主啊,求?赦免我。我要效法?,但我效法?的力量來自?愛我,為我捨了自己。?愛我,捨了生命給我,相信,我就有能力在主給我的磨練之下,做到順服主,且彼此相愛、和好與合一。」

 

禱告

 

  天父,我們求主憐憫、恩待,叫?的兒女在家裡、教會裡、社會上,我們真因為基督對我們的愛,使我們跟神和好,我們也能夠跟人、教會、同工和好與合一。

 

  主,我們沒有忽略他們和我們身上的缺點,還有各樣事情的不如意和不合理。我們知道那都是真實的,甚至我們也知道應該去改正它。但最基本的,我們求主的愛、權柄、聖靈、話在我們裡面,讓我們知道我們蒙了何等大的恩典,又被?何等仔細周詳的照顧,就在這樣的蒙恩之下,我們願意背十字架,信靠、順服?,學習合而為一。

 

  奉耶穌的名禱告,阿們。